恰我少年时

《恰我少年时》

第四十八章 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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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大姐的旅行包中就带着母亲给她的五万块彩礼钱。

沈余在心中默默的祝福着:我的大姐啊!希望这是你美好生活的一个开端。这一世,我会让你不再受到任何的欺负!

沈梅道:“三弟,我们回去吧!”

沈余点点头,和二姐一起返回家中,准备离开的事宜。

中午时分,放了几天的假的郝成,从落城市回到云田县沈家村二组,然后开车送沈余到云田县城中。

沈余挥手,目送着小巴在笔直的公路尽头消失,心中的感慨涌起!五十年份的烈阳果他看着大姐吃掉。这足以恢复艰辛的生活过早的在她脸上留下的痕迹。

他送给她的礼物是一套化妆品。保护她安全的玉符,就带在她的颈脖上。

但做完这些,她依旧是他心中的牵挂!他又如何能忘记年幼时跟着大姐身后奔跑、玩耍的画面?

前世里,他回来时二姐给他说过:大姐夫林明喝醉酒后爱打她。贫贱夫妻百事哀!这是他此时心头的一根刺。

五年前,大姐待字闺中,十里八乡的媒人踏破门槛。最终选了有手艺、老实的林明。不想这桩婚姻并非美满。而大姐没有将彩礼钱带回婆家,令她处境艰难。

郝成跟在沈余身边,走进小餐馆中。这不是用餐时间,围着围裙、端着大铁盆倒水的老板道:“两位吃点什么?”

郝成职业习惯使然,看着餐馆里的环境、通路,道:“老板,把沈巧叫出来,她家里来人看她。”

老板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子,眼看这少年、青年衣着,不像是县城里的人。但还是回头喊道:“巧巧,出来一下。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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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余在离开家前,想要将堂妹沈巧接回来,重新读书。叔叔死的早婶婶改嫁这是无可厚非的。而堂妹在念完小学之后,在县城的一个熟人的饭馆中当童工。

修真者,讲究斩断尘缘,一心修炼大道。但同样的,在中国的神话故事中还有一句话: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他如今成为练气士,当然不会再让堂妹继续当童工。

郝成将他开来的警车停在云田县县医院对面的小餐馆门口,看看饭馆名字,稳稳的停在路边。

他二十出头的年纪,刚从警校毕业没几年,满脸的青春痘。穿着便服:绛紫色的t恤,白色的休闲长裤,皮鞋。平头短发。难掩精悍的气质。

第四十八章 离开 (第1/3页)

朝霞印染沈家村、树林,公路,高高低低的田野。仲春三月,油菜花还未到花期。

吃过早饭,沈余和二姐一起,将大姐、小外甥女送到县级公路旁。

约十分钟后,一辆小巴车在招手后停下来,一名妇女在车上用方言喊道:“去哪里?”

“去林方镇。”沈琴从弟弟沈余手中接过女儿,提着背包,“梅子,三弟,你们回去吧。我走了。”说着,走上小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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