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骑白马

《身骑白马》

第三十四章 公司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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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就是分配歌曲。

当听到林明宣布为大家续约新合同的时候,下面的艺人议论纷纷,张子琦的助手包小美更是举手问道:“林总,我能问一下,如果合同太过苛刻,可以拒绝续签吗?在拒绝续签的情况下,您所说的精品新歌是否还会分配下来?”

“这个当然不行,因为公司的资源有限,肯定是会优先配给给公司力捧的艺人手里。在我看来,能签新合同的艺人,都属于力捧这一范畴。不过,大家也别担心,合同不会太苛刻的。”

林明穿着一身西装领带,掩饰不住他稚嫩的脸庞,但他身居高位,说话条理清晰,自然有那么一股子威严,他继续说道:“合同不仅不会苛刻,而且给予和回馈给大家的也会非常多,这是公司对你们的培养,也是因为公司现在有这方面的能力和资源将大家捧起来。但丑话说在前面,我不奢求你们一个个成为大明星后会记得公司给予你们的帮助,公司也从来未考虑过等你们成长为当红歌手后会记得公司的恩情。所以合同虽然不苛刻,可违约金和时效会比较多。”

“多长?”包小美直言不讳道:“子琦的名气已经不小,她要想更进一步,当然希望公司的实力更大。如果公司现在不能满足子琦的发展,我认为你们就不该继续捆着她。毕竟,万一你的诺言没有实现,没有将她捧起来呢?到时候她不仅要留在公司为公司打工,还得因为人气下滑甚至会跌出现在的圈里地位。损失有多大,大家都清楚。”

林明与侯文辉梁晓岳对视一眼,回头笑道:“负责任,绝对负责任,只要你们以后不后悔,大家都走了都行。”

就在这个时候。

一个年纪跟林明差不多的美少年忽然站起来道:“我不走,只要有歌唱,我就不离开公司。”

那个少年是公司另外一个团队青春乐团的成员,现在国内流行乐坛慢慢在像某个半岛国家学习,培养这种年轻的偶像团队,例子比较成功的如宝岛省的小虎队,5566等组合。北方老牌音乐公司在这方面还没有起步,南方因为接近宝岛和港城等经济发达区域,对这种流行文化接受程度还是相当快。所以桃木公司进行试点,在去年组建了这支青春乐团。可惜连续推了两张专辑,反响平平。公司的决策人已经在考虑对这个试点进行废弃,解散他们这支乐团。

但林明其实知道,虽然

但这一点被林明和梁晓岳否决,一家公司要想做大,就一定不能这样做,因为这样无异于杀鸡取卵。

梁晓岳想想法是给大家一个比较宽松的合同,但时限比较长一些,将得到的利润分多分一些给歌手和幕后,因为在他看来,人无非是逐利的,只要公司对反馈一些利益给大家,还怕留不住这些明星吗?但这个提议遭到了林明的反对。

林明现在看起来年纪小,但在桃木音乐公司很有话语权,他直言道:“朝三暮四的成语想必大家都听说过,梁老师觉得给艺人比较宽松的合同会让大家感恩,其实那样做反而会起到反效果,因为大家有了一份好合同,就会想着更好的合同,到时候还会闹起来。所以我认为有更好的方式来规范和管理艺人。既又给了大家利益,又能保障公司的利益。一下子太宽,一下子太紧,我觉得都不能满足这两方的需求。不如将其中和一下,讨论出一份大家都满意的合同出来。”

在林明的建议下,三个高层就具体合同细节商量了很久,才最终在前几天拿出了一个包括法人赵斌在内,都满意的方案。

这次会议,最主要的就是为艺人续约合同。

除非你有周董那种才华,否则就得接受这样的条件。

但现在。

林明直言不讳地告诉大家,想走就走,不需要付任何违约金。这也是他和几个股东商量好的,在他看来,一家公司想成长,就得留住更多的优秀艺人。而每天都想着走的艺人,培养起来,也是浪费资源,还不如放他们离开。因为这些人以后成长到一定地步,不会记得公司的这份恩情,反而反咬一口对公司造成更多的损失。

这样的例子,在生活中到处可见。

这句话他刚刚说完,众人都议论纷纷,那边包小美脸色狂喜道:“这可是你说的,现在她的合同还有三年,但我觉得子琦更适合做自由人。你身为公司董事,说出来的话,就得负责任。”

“这个我自然明白,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林明笑道:“所以今天就是要跟大家说明一下,在续合同之前,大家要是想走,公司绝对不留,甚至连违约金都不需要付,因为公司不需要养不熟的白眼狼。趁早走更好,免得公司把她捧起来,以后再走对公司的损失更大。”

“违约金都不需要付?”

诸多艺人在下面听了后不由得吃了一惊,纷纷交头接耳在下面小声议论。一家音乐公司与艺人签署的合约是双向的,但那是平等情况下。在桃木音乐,只有几个二线和张子琦有这样的平等合约。

比如公司一年要给多少资源给他们,公司单方面解约要付多少违约金等等。但其余艺人的合同会苛刻一些,公司解约不会有损失和赔偿,而你解约则要违约金。

听起来好像是霸王条款,但这个圈子就是这样,新人想出头,你就得付出更多的努力和代价。

第三十四章 公司会议 (第2/3页)

是你们的名字,所有的歌曲创作者一栏,是我的名字。所有歌曲出品方,是我们公司的名字。我要说的话,就这么多,谢谢大家。”

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林明与侯文辉梁晓岳早就商量过,自己的到来不仅是给桃木公司添加砖瓦,也是给这些歌手带来红火的希望。正因为这样,原来的合同肯定已经不行,想留住这些未来的大牌歌星,就必须拿出全新的合同出来。

这样的情况在娱乐圈是很正常的,公司拿出资源把你捧红,再过两年合同一到,直接拍拍屁股走人,到时候谁来给公司的损失买单?所以为了留着这些摇钱树,新的合同势在必行。

作为万恶的资本主义,侯文辉是想在这些艺人还没红之前,签那种卖身合同,只要签了,以后就相当于公司奴隶,累死累活为公司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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