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辅家的长孙媳

《首辅家的长孙媳》

第一卷 第44章 合作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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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不相瞒,庶母被家父赎身时,方才及笄,只比余年长五岁,因幼受调教,既能弹琴吹箫,又谙吟诗识字,且性情温和颇识情义,因家父嘱托,曾教授余识字算记,故而余对庶母敬重之余,也很明白庶母的性情,庶母出身贫寒,不幸坠于风尘,年幼时经历不少磨难苦楚,原本对日后并不怀抱期翼,不想却被赎身,家父待她比良妾之礼,委以教授子弟之托,家母待她亦为友善,庶母极是惜福,尤其当生下三妹,更是庆幸终身有靠再无遗憾,又怎会与高先生行为苟且之事背弃家父让三妹蒙羞高先生虽说承认了暗慕之情,却也矢口否认有不齿之行,故而余才怀疑,是那婢女凝思,被人收买意欲污陷庶母。”

一个婢女,倘若不是被自己的主人指使,当然不可能凭白无故污陷享有管家之权的妾室,除非另外的人,许以让这个婢女心动的利益。

看来王平安怀疑的人,非郑氏莫属。

兰庭先听他的一面之辞,也像信任了他的分析,商量起来“为了行贿施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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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44章 合作探案 (第1/3页)

王平安似乎完全没想到知州府衙的公子会怀疑他的生母,愣怔的神色尤其显然,好一歇后,才苦笑着解释“舍人有所不知,虽家母为正、庶母为妾,且庶母因家父嘱托管家,看似威胁家母正室的权位,然而家母家母出身贫寒,既不能识字知书,又实在无力经管种种琐杂,甚至于当家父获得机遇资产渐富时,家母便常常担忧会被遗弃,后来家父纳了良妾郑氏,让余尊为二娘,仆下也常以二太太呼之,郑氏管家,常常折辱于家母,若非后来庶母好意维护,家母虽不至于被郑氏所害,难免多受委屈,积郁于心。”

这番话的意思就是,王家主母周氏,更加亲近白氏而忌惮另一个偏房郑氏,万万不会自断臂膀,反而让郑氏坐享渔翁之利,周氏对白氏既无杀意更无必要污陷,周氏已经将近六旬的人,身体一贯不好,又没有管家的能力,既无必要再和白氏争宠,也无必要争夺财权白氏唯有一女,没有子嗣,从利害来看,有两个儿子的郑氏对于正室嫡房无疑更有威胁。

所以王平安坚信生母是无辜的,他并不担心兰庭的那一假设,甚至于根本没有预料对方会怀疑他与世无争的母亲。

毕竟是面对着外男,春归不好直接插话,但她实在好奇一个问题,不想如同心有灵犀般,这问题被兰庭再次直接地问了出来“再恕直言,据某知闻,虽说嫡子庶母之间也并非尽存嫌隙,母慈子孝却是更不多见,白氏被令尊质疑时,足下竟能毫不犹豫为其辩护,这,未免有些让人疑惑,未知足下因何笃断白氏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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